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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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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审批结果公告
(2020年第22号)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我局审查,力克保健液等2个保健食品广告申请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核发广告批准文号,具体名录见文后附表,广告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adsc.samr.gov.cn/spyxggsc/SDAFAIS)查询。
特此公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序号
广告申请人名称
产品名称
广告
类别
批准文号有效期
广告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注册号
1
辽宁力克制药有限公司
力克保健液
文
2020.12.15-2023.8.7
辽食健广审(文)第230807-00094号
卫食健字(1997)第169号
2
辽食健广审(文)第230807-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