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审核         来源: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市监办函〔20195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文件落实,并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过渡期内食品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1.畅通报送渠道。认真学习总局食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保证熟练操作。食品统计报表使用原食药监总局的报送模式,与原省食药监统计报表平台略有不同,请按报表平台操作手册操作。已经新赋账户的单位,通过报表平台上报省局;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未赋账户的单位,采用手工填报的方式,逐级上报至省局综合规划处。

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填报责任。各市局承担综合统计职责的部门,负责填报、汇总、审核本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报表数据,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省局相关处室按任务分工(见附件1),通过食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省本级的报表,并按自身业务职责,对本条线报表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报表数据准确有效、逻辑合理。各填报单位对各自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局、省局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食品统计报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管理责任,确保数据准确有效。请各市局明确本单位负责食品统计报表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省局各相关处室明确负责食品统计报表工作的承办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于320日下班前上报省局综合规划处(见附件2)。

4.把握报送时间。各市局、省局相关处室应于321日下班前完成食品统计1至3月月报、季报(共10张)的填写、汇总、审核、上报工作。620日下班前完成食品统计46月月报、季报、半年报(共计13张)填写、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附件:1. 省局食品统计报表职责分工

2. 统计人员信息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319

 

 

 

 

 附件1

         省局食品统计报表职责分工

责任处室

统计表

表号

报送周期

食品生产处

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情况

食品2

季度报表

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情况

应急1

月报报表

食物中毒情况

应急2

月报报表

食品经营处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食品3

季度报表

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情况

食品4

季度报表

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情况

应急1

月报报表

食物中毒情况

应急2

月报报表

特殊食品处

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情况

食品2

季度报表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食品3

季度报表

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情况

食品4

季度报表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食品7

季度报表

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情况

应急1

月报报表

食物中毒情况

应急2

月报报表

审批处

特殊食品审批情况

食品5

半年报表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情况

食品6

半年报表

食品抽检处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

食品8

半年报表

事务服务中心

投诉举报情况

稽查1

季度报表

执法稽查局

违法保健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

稽查4

月报报表

生产环节违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

稽查5

月报报表

经营环节违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

稽查6

月报报表

 





 

 附件2  

                                        统计人员信息表

姓名

单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小号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3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