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其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强化鉴定评审的把关作用,根据省局年度工作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我局组织专家于2019年5月至9月实施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抽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体系运行、生产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上次鉴定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鉴定评审工作质量。
二、抽查对象
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抽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选省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同时,结合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对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三、人员组成
此次抽查工作分组进行,每组2名专家,同时,根据《办法》要求,相关市、县两级安全监察机构随机委派共计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到现场配合抽查工作,以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取证、处理。
四、工作安排
检查组提前3天通知被抽查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做好配合工作,不提前通知被抽查单位。原则上每家抽查时间不超过2天。监督抽查工作的相关费用由省局承担,不向被抽查单位收取。
请有关市局及被抽查单位对抽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