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恢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审核         来源: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有序恢复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现场鉴定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现场鉴定评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考试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单位、审批部门、鉴定评审机构及考试机构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遵循先急后缓、先行先试、逐步扩展的原则,有序恢复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考试等工作,积极协助企业复工复产达产。

二、有效实施指导检查服务

各市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本地区鉴定评审和考试过程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扩散。各市局要提高服务意识,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办证申请,要简化流程,缩短周期,快办快发,切实助推复工复产。

三、有关要求

(一)各鉴定评审单位要结合疫情期间电子材料网上预审、远程监控评审等工作方式,制定合理的现场鉴定评审实施方案,尽量压减现场鉴定评审时间和参会人员。鉴定评审人员到各地开展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前,要通报当地市局。对于疫情高风险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审时间。`

(二)各考试机构要按照分级分类,认真稳妥的原则,提前制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设置班型,做好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与考试有关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进行体温检测,间隔一米入座;考场应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加强消毒通风。对于焊接作业人员证书到期(202011日起至430日止)需要复审的,正常进行复审。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抓好落实,将本通知要求立即传达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所在地区有关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426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4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