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辽宁省锅炉维修单位监督管理规则》《辽宁省车用气瓶安装许可实施细则》《辽宁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和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不一致的,按新规则执行。
二、省局已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和考试题库的更新调试工作,考试机构2019年6月1日起按照新题库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市局要及时将文件转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文件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特种设备处反馈。
联系人:聂洪伟 电话:024-96315-1-3211
电子邮箱:LN31512653@163.com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