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充分采纳各方意见,综合考虑产品社会关注度、消费者投诉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等情况,组织制定了《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附件1)和《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
《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电商产品等6大类88种4000批次产品,产品抽查范围涵盖产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在按计划对上述88种产品开展省级监督抽查的同时,省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共涉及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等18种500批次产品。在按计划对上述18种产品开展省级风险监测的同时,省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
2019年是省局机构改革后的开局之年,省局将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开展好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发布风险监测信息。各市局要积极配合省局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好不合格产品生产和经销单位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上报后处理结果。
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效率,扩大产品质量监管覆盖范围,及时掌握各市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情况,请各市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行制定本地区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并于3月25日前报至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备案。
附件:1. 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
2. 2019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