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的基础能力建设,保障资质认定制度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2019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继续在社会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能力验证工作,现拟征集八大门类产业、食品安全等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2.申报单位在该项目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如具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
3.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CMA);
4.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计参加的实验室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征集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3月12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雨蕾
联系电话:96315-1-3812
电子邮箱:799534947@qq.com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征集申报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征集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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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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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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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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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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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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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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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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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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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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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基本情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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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性状、样品制备、评价方法及简要实施路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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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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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 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