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强力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审核         来源: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百日行动”任务安排及实施考评意见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9号)相关要求,“百日行动”现已进入第二阶段(第五周)工作,结合各地开展宣传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百日行动”集中执法阶段取得明显成效,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坚决打击以各种“保健”为名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赴辽开展中期督导为契机,更好的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现就当前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宣传时间

“百日行动”期间持续推进。各地在迎检阶段以及“315”等重点时段配合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二、开展宣传重点部位及标准

在前期网络、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着力加大群众的直观宣传力度,重点在公共场所加强宣传造势。特别是在机场、火(汽)车站、码头、商场、大型超市、广场、社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药店、宾馆、饭店、商业街及城市乡镇主干道、村民文化广场、村委会等人员流动大,宣传效果好的地点和场所开展宣传工作。机场、车站、码头至少要在候车(机、船)室、出入站口处张贴悬挂;大型商超至少要在出入口和食品专区张贴悬挂;学校、医院、药店、宾馆、饭店要至少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主要街路的交通岗、人行横道、公交站点处张贴悬挂;村屯要在商店、主路及广场张贴悬挂。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将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形式

采用群众直观易懂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宣传,在重要地点采取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挂图、发布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商户的LED显示屏、户外大屏幕等设备穿插滚动播放,网站宣传要占据“头条”位置,媒体宣传要在“黄金时间”,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局面,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震慑违法”的目的。

四、宣传内容

要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多用喜闻乐见方式,多用增强健康理念的科学方法的事例,使宣传内容深入人心,确保宣传教育效果。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自行设计宣传用语,也可参考使用“百日行动”宣传标语100句(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百日行动”作为增强民生福祉、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

2.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努力协调人力、物力、财力,确保“百日行动”真正落到实处,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国家市场总局和公安部的中期督导检查。

3.加强横向联络,积极协调“百日行动”各相关成员单位,主动靠前联系工作,争取在深度推进宣传发动工作上最大限度的配合协作。

4.各地要立即展开行动,要在226日之前完成上述重要地点场所的条幅悬挂、张贴宣传挂图、LED显示屏和户外大屏幕的录入播放等工作。要及时留存宣传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结合227日节点情况上报一并报送,各地宣传发动工作好的做法、建议和经验要随时上报。

 

附件:“百日行动”宣传标语100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222

 

 

 

 

 

 

 

 

 

 附件:

“百日行动”宣传标语100 

 

1.理性消费,保健品不是药品,保健品不能治病。

2.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

3.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4.盲目相信保健品虚假宣传,不但使钱财受损,还损害身体健康。

5.保健品的保健功能仅限于其外包装上标称的保健功能,超出其标示范围的功能宣称均是虚假夸大宣传,不可信。

6.行动全覆盖、执法零容忍,全力推进保健市场百日行动。

7.严厉打击以免费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

8.保健安全系万家,齐抓共管靠大家。

9.齐心协力抓保健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10.普及保健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1.诚信消费你我他,保健安全到万家。

12.保健产品不是药,盲目相信没疗效。

13.保健市场乱象多,积极举报交线索。

14.保健营销骗术高,甜言蜜语偷腰包。

15.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守护人民健康安全。

16.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严打侵害群众利益蛀虫。

17.规范保健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8.声声爸妈叫的甜,忽悠保健骗你钱。

19.规范保健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

20.保健产品套路深,步步诱骗莫轻心,专家义诊都是套,步步骗钱难逃掉,免费检查是套路,钓取人心第一步。

21.深挖保健行业违法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2.保健讲座招数多,冒充专家为骗人。

23.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组织旅游是保健行业常用骗局。

24.轻信保健产品疗效,损失钱财耽误治疗。

25.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26.保健市场乱象祸害百姓,依法从严打击顺应人心。

27.保健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28.拒绝欺诈虚假宣传,还保健品一片净土。

29.警惕免费健康讲座,小心会议销售陷阱。

30.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保健品违法乱象。

31.打击保健品违法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2.“打、清、整”保健品乱象、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3.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攻坚战。

34.净化保健市场环境促稳定、保平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得民心、顺民意。

35.执行中央决策部署,铁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36.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保健市场治理行动中来。

37.凝聚打击“保健”市场乱象正能量,塑造和谐辽宁新形象。

38.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保健”市场违法营销防范意识。

39.谨防“亲情”陷阱,严打非法会销。

40.中消协发布提示:任何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不合法。

41.清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人人有责。

42.严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保护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43.齐心协力抓保健品安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健康。

44.情系保健市场安全,心铸温馨和谐家园。

45.选购放心保健品,维护健康你我他。

46.让理性消费引领保健市场健康发展。

47.营造保健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48.保健品不是药品,身体有疾病,请到正规医院就诊。

49.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0.出实招严执法,治理保健品违法现象。

51.别信保健品治百病,警惕虚假夸大宣传。

52.发现保健品违法行为请积极举报。

53.看病去医院,莫信保健品。

54.买保健品前,请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55.增强保健品知识,慎防保健品欺诈。

56.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57.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以及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58.筑牢防范意识,正确认识保健品。

59.严厉查处以直销、会议营销形式从事“拉人头”的传销行为。

60.天上不会掉馅饼,诈骗陷阱需提防。

61.齐抓共治保健市场,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62.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63.规范保健品直销行为,打击保健品传销行为。

64.严厉打击违法广告代言行为。

65.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

66.严禁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便利条件。

67.治理保健品乱象,我们在行动。

68.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赢“百日行动”攻坚战。

69.远离陷阱,理性选择保健品。

70.警惕非法会议营销,避免上当受骗。

71.百日行动亮剑保健行业,联合执法保驾百姓民生。

72. 监管有法,安全有保;食者无虑,饮者无忧。

73.魑魅魍魉坑蒙拐骗扰乱保健市场,十三部门联合出击保护群众利益。

74.保健商品要留心,是真是假得弄清。

75.购买假货您别怕,举报热线投诉它。

76.严厉打击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

77.众志成城齐努力,百日行动监管情。

78.严厉打击欺诈、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保健品违法行为。

79.你出力、我出力,齐心协力铲除保健市场乱象。

80.保持保健市场乱象露头就打的决心和信心。

81.保健品别神话,身体健康不靠它。

82.保健品不治病,老年朋友别上当。

83.保健品虚假宣传,害人害己。

84.加强综合整治,优化保健市场环境。

85.严厉打击以中医为名的预防保健、治未病等违法行为。

86.构筑“保健”市场“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87.拒绝“保健”市场广告乱象。

88.常念“紧箍咒”,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89.重拳出击、加强协作,掀起“百日行动”高潮。  

90.治“保健”市场乱象,还“保健”市场秩序。

91.百日行动从我做起,规范市场人人有责。

92.规范“保健”市场,刻不容缓。

93.全民动员、人人参与,让“保健”市场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94.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筑起市场监管的坚固长城。

95.群众利益无小事,保健安全是大事。

96.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97.齐抓共治保健品,违法宣传要举报。

98.严厉打击保健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99.广造舆论氛围,打击非法保健。

100.手牵手把好保健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保健品安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2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