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二批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城市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审核         来源: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二批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城市名单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组织动员力度

“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重要意义。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优势、产业特色,加大组织动员企业参加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力度,努力争取入围第三批试点城市。

二、 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局特别是已获批试点的大连市局,要根据本地区情况,结合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标委服务联〔20184)要求,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路径、任务目标和重点措施。要确定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的日常机构、支撑单位和负责人员,责任到人、考核到位。要加强与总局专项行动办公室、省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信息沟通,做好行业协会、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服务资源与企业的对接和协调工作,创新对标达标工作模式。

三、 强化过程督办,加大帮扶企业力度

各市局要做好过程跟踪、检查、督办和情况分析,明确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各个时间和技术节点,推动多方参与制定对标技术方案,确认和证明企业对标达标结果,加强工作督办和动态管理。结合“企业标准帮扶提升专项行动”,对本地区具有潜力但尚未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的企业进行帮扶,推动这些企业提高标准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联合本地区有关部门出台和落实相关激励政策,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31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2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