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2019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审核         来源:

 

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质量,经研究,我局决定对2019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投标中部分流标、废标项目进行承检机构公开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产品范围

本批次抽查计划的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儿童家具、船用燃料油、工业盐等24种产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承担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法定资质;

(二)已按省局要求建立抽样人员名录库;

(三)掌握所申请产品全省生产企业情况;

(四)自愿遵守国家、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检验机构于318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汇编后连同扫描件提交我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过期无效。

1.《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承检机构信息表》(附件2)。

2.参照附件3要求提供鉴证材料。

3.所申请产品全省生产企业名单。请严格按照如下统计表格形式填写: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行政区划

经营范围

行业分类代码

抽查产品名称

1

 

 

 

 

 

 

 

 

 

2

 

 

 

 

 

 

 

 

 

3

 

 

 

 

 

 

 

 

 

 

 

 

 

 

 

 

 

 

 

(二)公开遴选

319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遴选,每种产品确定1-2家检验机构。

(三)公示

我局将在省局门户网站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下达任务

对公示无疑义的机构,我局将与其签订合同,并正式下达抽查任务。

联 系 人:郭志刚       

联系电话:024-96315-1-2617

电子邮箱:lnscjgzg@163.com

 

附件:1.抽查产品计划表

2.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承检机构信息表

      3.申报机构必备要求及评价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313

 

 

 

 附件1

抽查产品计划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拟抽查批次

抽样(含买样)最高限价(/批次)

检验最高限价(/批次)

拟完成时间

1

电动自行车

30

1000

1000

20197

2

蓄电池和充电电池

30

1000

1000

20197

3

儿童家具

60

1000

1000

20195

4

阀门、水嘴

30

1000

1000

20197

5

法兰、安全阀

15

1000

1000

20197

6

船用燃料油

15

1000

1000

20197

7

生物质燃料

15

1000

1000

20197

8

危化品有机产品

30

1000

1000

20198

9

化学试剂

30

1000

1000

20198

10

危化品无机产品

30

1000

1000

20198

11

氯碱

20

1000

1000

20198

12

工业气体

30

1000

1000

20198

13

危化品包装物(容器)

50

1000

1000

20198

14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0

1000

1000

20198

15

低压电器

40

1000

1000

20197

16

防爆电气

30

1000

1000

20198

17

机动车制动液

30

1000

1000

20198

18

发动机油

20

1000

1000

20197

19

车用尿素水溶液

100

1000

1000

20196

20

柴油清净剂

20

1000

1000

20196

21

工业盐

10

1000

1000

20196

22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20

1000

1000

20196

2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5

1000

1000

20197

24

老年助行器

20

1000

1000

20199

 

附件2

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承检机构信息表

编号:

                 

申报承检的产品

 

拟抽查批次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业务传真

 

业务邮箱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

 

银行帐号

 

法人状态

法人单位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委托法人     其他

主要人员

职务/岗位

姓名

(区号)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

 

 

 

 

 

 

 

 

 

检验资质

检验领域

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   建筑及装修材料  农资  工业生产资料

检验范围

 

技术专长

 

资质名称代码

认可/授权单位

证书编号

证书时限

 

 

 

 

 

 

 

 

 

 

 

 

 

 

 

 

5年国抽(省抽)主要经历

抽查时间(年)

抽查产品

 

 

 

 

 

 

 


附件3

申报机构必备要求及评价细则

一、必备要求

1.申报机构 名称

 

2.申报产品名称

 

3.申报必备要求

要求内容

结果

评价纪要

3.1

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有效期限内的CMA证书。

 

 

3.2

检验能力应覆盖该产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细则中规定的标准及检验项目。

 

 

3.3

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无重大过错,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判定

如综合判定为不通过,不得参与遴选。

 

 

二、评价细则

项目

(请按评分细则逐条列明应答内容所在页码,以便核查)

详细应答或证明材料在申报文件中的页码

1.1 价格得分

评标价=遴选报价 AX50% + 遴选报价 BX50%实质上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遴选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合格遴选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分

 

2.1经费预算说明

本着非盈利的原则,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

1)抽样人员差旅费、样品运输费、报告邮寄等费用,较合理2-3分,与实际有较大差距的0-1分。

(2)检验费用成本说明,较合理满分得2分,与实际有较大差距的0分。

 

3.1管理制度

建立了监督抽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内容详细、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得5-6分;建立了监督抽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内容基本明确,得3-4分;建立了监督抽查有关的管理制度,内容不全,得1-2分;没有建立监督抽查有关的管理制度,得0分。制度中须明确抽检分离,未明确抽检分离的,得0分。

注:提供复印件。

 

3.2抽样人员库

建立了抽样和检验人员库得1分;建立了随机选派抽样人员管理办法的得1分。

需提供抽样和检验人员名单以及相关办法。

注:提供复印件。

 

3.3检验经历

开展该合同包包含的任一产品检验的年限,3年(不含3年)以上得4分,1-3年得2分,1年以下得1分,无检验经历不得分。

注:提供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3.4能力比对经历

能力验证(比对试验):2018年度参加比对评价结果满意或结果非离散的1次得1分,最高得4分,未参加的,或评价结果不满意或结果离散的得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1抽查工作经验(近3年)

2016年以来,承担过合同包包含的任一产品国家监督抽查任务,提供任务下达部门文件、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每1次得2分;承担过该产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含生产或流通领域),提供任务下达部门文件、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每1次得1分;承担过该产品行业监督抽查任务,提供任务下达部门文件、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每1次得1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2承担过标准及实施规范
制修订
(近5年已发布)

2014年以来,主持或参与过该合同包包含的任一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每个标准得2分;起草过该产品已发布的抽查实施规范制(修)定,每个标准得1分。满分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综合科研实力(近3年)

12016年以来,承担国家、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提供项目完成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者成果鉴定证明),需体现项目承担单位信息,如没有单位名称的请出示单位证明文件,每个得1分,满分3分。

22016年以来,获得授权的国内外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提供专利证书、软著登记证书复印件,需体现专利获得单位信息,如没有单位名称的请出示单位证明文件,每个得1分,满分3分。

32016年以来,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文件或出版著作,提供出版刊物封面以及文章复印件,需体现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信息,如没有单位名称的请出示单位证明文件,每篇得1分,满分3分。

共计满分9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1方案

对照《承检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承检机构提交方案的格式及内容是否完整,方案中需要对本项目的机构内部工作部署、抽样、样品接收及核查、检验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检验结果的处理、保密工作、应急工作的实施等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和制定,是否覆盖了生产和流通领域,对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查分项描述。完整15-18分,部分完整10-14分,缺少材料5-9分,较差得4-0分。

 

5.2工作计划

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特别是抽样批次数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给异议处理留出充足的时间。抽样进度安排合理,留出充足时间的4-5分;抽样进度不合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留出充足时间的2-3分;抽样进度不合理、未留出充足时间0-1分。

 

5.3抽样设计合理性

1)方案中应包括机构人员概况,人员职责分工以及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分配及列表,抽样分组安排,合理得4分,不完善的得2分,不合理得0分;

2)是否有样品交接详细说明,详细的得3分,不详细得1分,没有得0分;

3)不合格企业跟踪情况和集中产区大中小型企业的说明,有说明得2分,未说明0分;

4)掌握省内生产企业数量情况的得4分,部分掌握2分,不掌握0分。

注: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允许是劳务派遣人员。

 

5.4抽检项目针对性

原则上抽检项目与实施规范一致或多于实施规范。特殊情况与实施规范不一致,除了关注其是否说明外,还需关注其说明是否合理,是否针对了“突出安全、健康、节能、环保、极重要使用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抽检项目与实施规范一致或多于实施规范,得6分;少于抽查规范,且说明合理的得3分;否则0分。

 

6.1申报文件制作

(1)申报文件编制有目录和页码,复印件清晰,提供评分细则应答索引表且证明材料易查找的得1 分。(2)申报文件采用双面打印,装订整齐,得1分。

 

1. 为便于评审,申报单位应说明详细应答的页码。

2. 申报文件应具有目录和页码,该表格可置于目录前或申报人认为合适的位置,以便查找。

 3. 若申报人不提供上述应答索引表,评审组对遗漏相关应答内容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 3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