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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1日          编辑:姜南         来源:

 

《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工作,规范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行为,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提高评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借鉴广东、湖北等省份工作经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制订了《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22年10月底国家认监委秘书 处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管理要求优化选派方式、强化日常监督,规定各省级资质认定管理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细化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

技术评审是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尺度把握直接影响评审工作的质量。随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省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对技术评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规范评审人员行为有利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队伍建设优化评审人员队伍结构统一技术评审标准加强技术评审监督提高技术评审质量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廉洁和高效。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最新工作要求,辽宁省局有关专家使用管理办法、外省市实施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规定及我省实际,起草完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和社会高校、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意见建议,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修改,对的18条意见采纳了8条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考虑

(一)推行评审员分级管理制度。将评审员分为实习评审员、评审员、见习主任评审员主任评审员个级别,符合一定条件通过晋级考核后可逐级晋级。

(二)完善评审员考核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在总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新晋考核晋级考核、注册考核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规范评审人员选派明确评审组构成及各成员的职责,制定评审人员的选派原则,防止评审员选派的过度重复等不合理现象。

        (四)细化评审员监督管理制度。将常规管理、动态管理、信用管理、违规处理、撤销处理等制度逐项细化,加强评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管理办法》包涵的重点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7条。

(一)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人员组成、适用范围、职责权限等四条内容。

(二)评审人员条件。主要包括分级管理、评审员条件、主任评审员条件、技术专家条件、晋级条件等五条内容。

(三)评审人员考录、选派及评价。主要包括考录程序、选派原则、评价方式等三条内容。

(四)评审人员职责和行为准则。主要包括执业条件、评审职责、从业原则、禁止行为等四条内容。

(五)评审人员管理及监督。主要包括常规管理、继续教育、动态管理、违规处理、撤销处理、信用管理、公正性要求等七条内容。

(六)附则。主要包括相关费用、隶属法规、解释权限、实施时间四条内容。

     感谢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评审人员和社会各届仁士继续关注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持续对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持续助力辽宁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