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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编辑:隋雪萍         来源:

一、立项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对地方标准数量提出压缩要求。2025年10月,《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正式印发。本次立项工作已严格贯彻上述政策精神与具体要求。

二、主要考虑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经过项目征集、标准查重、论证评估、对外公示党组审议,确定2025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208项,其中制定185项、修订23项,全部为推荐性标准。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行业性”,推动源头优化立项质量。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在项目初审阶段即从政策导向和技术需求两个维度严格审核,确保申报项目与行业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深度契合,提升立项的针对性与必要性。

二是注重“实效性”,推进制定与实施相结合。坚持“以制促用、制用结合”原则,在立项阶段同步要求提交标准实施计划,强化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的有效衔接,提升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是强调“综合性”,全面提升立项论证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通过多环节、多维度的综合性系统论证,重点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协调性,提升立项标准的系统性和综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