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编辑:刘佳         来源: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优服务,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全省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服务三年行动推动信息公开。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关政策宣贯解读,及时发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围绕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做好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工作举措的宣贯解读;围绕建设质量、标准和品牌强省,做好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以标准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举措的宣贯解读,及时发布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辽宁优品”、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动态;围绕食品生产、经营、抽检等方面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围绕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依托“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园区等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强化监管执法和涉企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推进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建设,持续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等“三品一特”监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面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梳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公开对象等要素,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推进食品药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文件公开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已公开政策文件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做好动态更新。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进一步做好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制定涉企政策文件要主动听取相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六、全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核、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

七、落实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和“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科学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根据文件立改废情况做好动态更新。

八、健全舆情会商处置和回应机制。贯彻落实舆情应对处置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合理确定发声方式和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九、规范网站运维管理。以提升为经营主体、为人民群众服务效能为目的,做好网站栏目优化。强化对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时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十、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转载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做大做强辽宁市场监管公众号,积极打造优质精品文章或专题。开通“辽宁市场监管”微信视频号,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