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供餐单位管理的建议
(
赵欣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学生健康成长和祖国未来,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校外供餐单位供餐人数多、数量大,由原料采购到学生食用链条长、环节多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风险高。
一、抓住关键环节,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校外供餐单位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索取每批次原料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物货相符;检查产品感官性状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留存。2.加工操作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规范加工制作、分餐配送等重点环节操作,保证全过程安全;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新入职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养。四是鼓励支持校外供餐单位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利用先进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全省120余家校外供餐单位已全部接入市场监管总局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管系统。
二、抓实督导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做好常态化检查。每年春秋季开学前,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开展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三、抓好管理指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外供餐单位公开招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外供餐单位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掌握中小学校外供餐情况,建立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校内配备专(兼)职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四、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