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整治老年人保健品乱象的建议》(第141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审核         来源:

 

  于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老年人保健品乱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从源头上整治老年人保健乱象 

  按照国家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的部署和安排,以及我省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我省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切实加强整治合力,在整治我省保健市场乱象中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全省共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615次,开展协作执法807次,出动检查人员69956人次,检查相关场所、主体25706处(个),发放各类宣传文件348707份。全省共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63家,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5338个,检查声称提供理疗、体验等“保健”类服务的经营场所3799个,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267处,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199个,全省在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办案件481件。一是迅速部署落实。在国家13部门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之后,我局立即牵头制定下《关于印发〈辽宁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7号),并就推进落实“百日行动”工作向分管省长作了专题汇报,省领导就抓好贯彻落实问题提出原则意见和要求。省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全省各类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二是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考核。为抓好各省直单位和各市的贯彻落实,我省将“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任务,并按照时间节点由省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办。三是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省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组建“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省直各相关厅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内部明确责任分工,由省局价监竞争处等7个相关处室为责任处室,负责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条线的工作牵动。各市也均成立了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共同发力开展工作。 

  二、正确引导、强化宣传,有效提升社会各界识假防骗意识 

  从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看,“保健”市场乱象的一个突出成因就是中老年人、病弱群体对于保健常识匮乏、识假防骗能力不足。因此,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工作中,我们突出强调了面向中老年人群众的正向宣传工作。除了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告和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宣传案例警示信息等手段和方式外,我们还在商场超市、养老机构、居民社区、公园广场、药房药店、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电子屏幕演示,发放宣传单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等,组织开展向特定群体面对面的解读宣传,广大消费者反响良好,识假、防骗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电视专题片《保健品诈骗套路知多少》,该片以精选典型案例和现实中被坑骗的事例为主线,清晰透彻地揭露了“保健品”推销的种种伎俩、套路和敛财本质,通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组织在辖区内社区的反复播放宣传,发挥了较好的警示作用。该片在央视财经《315政府在行动》节目中播出,为“保健”市场长效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宣传范本。在省联合整治专项工作组对各市督查工作期间,基层社区干部和居民普遍反映,通过“百日行动”,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社区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基层组织抵制“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行为的鲜活案例。为了全面发布“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果,415日上午,我省 “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我局举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对本部门采取的有效措施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发言。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持续不断加大惩处违法工作力度 

  专项整治是打击违法的有效途径,更是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教育震慑违法的重要手段。在专项整治中加强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是确保我省整治效果的重要举措。一是全面摸排,初步建立“保健”市场经营者动态信息库。按照全省“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省集中力量对涉及“保健”市场的主体和重点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对本辖区内涉及“保健”市场经营场所、免费体验店、可能招徕消费者进行“保健”商品集中展销的宾馆、酒店等进行实地走访摸排,发挥了较好的巡查警示作用。二是对经营者发布的广告进行实时监测,建立“保健”类广告监测台账。三是对近几年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再次梳理,深入挖掘“保健”市场违法线索信息。四是严厉打击,依法查办“保健”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全省“百日行动”查办案件共计立案481件。全省先后立案查办沈阳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案、东港市于某销售美藤果油、元宝枫籽油、水飞蓟籽油、凝胶糖果虚假宣传案,大连某公司代理违法药品广告案,北票市于某违法会销案等一大批危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为警示广大市场经营者,曝光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我省“百日行动”十大典型案例,让我省消费者进一步了解到“保健”市场中各种违法行为的特点和本质,达到以案释法、教育违法、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健康消费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持续做好整治保健市场的重点工作,围绕在前期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努力探索构建我省保健市场整治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工作力度,在我省形成“保健”市场乱象人人抵制、虚假欺诈行为无处藏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