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第1431426号)的答复
张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等建议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促进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全链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落细。省委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作为向省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办好民生实事清单。去年全省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然而,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仍面临多重深层次挑战,需系统性破解。因此,根据您的提案,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将从以下七方面加强工作。
一、推动食品安全法治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我省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列为初次审议项目,开展立法修订调研,完成《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修订公布了《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细化不同食品经营者的许可审查要求,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修订《辽宁省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餐饮单位准入管理。将修订《辽宁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进行监督规范。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5年修订版)》《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结合我省网络食品销售、食品摊贩销售特点,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二是出台具体操作指南。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操作的规范性,市场监管部门拟制定《小餐饮进货查验操作指引》《小餐饮加工操作指南》,开展警示性标识设置工作,确保加工区、就餐区无积水、无污渍、地面净、墙面净,持续推进“明厨亮灶”。拟制定《食品批发企业规范指导书》《辽宁省食品销售企业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指南》《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检验检测指南》,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四级责任体系。2024年,省食安委优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督导任务清单,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14个市、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担任包保干部,有力推动各项举措在末端落实、终端见效。建立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下一步将持续发挥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及食安办工作会商会议等方式,推进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信息共享、研判风险,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2024年,我省已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建成“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并试点溯源管理校园食堂及其供应商、供餐单位和保健食品连锁企业总部,对其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实时监测、风险预警分析并处置。海关部门推行进口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电子证明。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优化“食安辽宁”平台应用模块,推进校园大宗食材、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电子追溯。推动大型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现数字化监管,在特殊食品领域推广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逐步将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建立电子档案,推动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等电子信息与“食安辽宁”食品追溯系统对接合作,通过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三、提高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2024年,农业部门利用食用农产品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小程序,规范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中生产者和收购者开具、采集、留存、传递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重点农产品全过程追溯管理。持续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推进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对问题突出品种实施“一品一策”精准整治,推广应用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严厉打击饲料冒充兽药及非法添加药物行为。落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开展“减抗”养殖场“回头看”,力争实现50%以上规模养殖场参与“减抗”行动的目标。
(二)加大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度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3万家次,建设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8.3万家。实施“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改造白酒小作坊2103家。对涉嫌掺杂掺假肉类制品、食品非法添加等问题进行抽检排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帮扶行动。出台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帮扶指南,支持农产品企业技改扩能。助力裙带菜产业发展,通过严格规范生产许可、加强生产全过程监管、技术帮扶指导等措施,强化我省裙带菜生产和监管水平。
下一步,将实施为期三年的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本年度开展十大提升工程,40项具体任务。对大坑腌菜整治开展“回头看”,严防大坑腌菜问题反弹。探索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全链条监督检查。
四、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检验检测能力
(一)推进检验检测设备升级
2024年,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支持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检测水平提高。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认证部门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需求摸底,理清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需求,谋划重点项目,突出支持重点。加强统筹谋划,以“补短板、强基础、提能力、促发展”为主线,明确未来三年建设发展总体目标、建设任务、总投资估算,推进检验检测设备升级、实验室改造、技术研究创新、应急能力提升。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补齐设备设施短板、提升技术研究能力、优化实验室条件、加强人才与科研协同方面开展建设。
(二)统筹部署食品抽检监测计划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食品大类抽检全覆盖。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肉制品、调味品、面制品、饮料等重点品种、“两超一非”“制假售假”等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时段安排专项抽检。探索建立“一风险一机构”检验技术支撑机制,针对食品安全舆情触点多、燃点低、社会关注度高,检验项目大大超出总局常规检测范围的特点,选取全省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强的机构,结合上一年度风险监测、监管部门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全国食品舆情风险情况,探索建立“一个风险”对应“一个牵头检测机构”,持续加强检验技术方法的研究、应用和不同检测耗材的储备,积累各类问题食品的检验经验,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五、打造食品安全现代化宣传矩阵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普及力度
2024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四进”活动,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理性消费理念。在辽宁卫视黄金时段推出“食安辽宁”权威专栏,深度解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同步在都市频道开设相应版块,聚焦餐桌安全热点。下一步,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食安辽宁》等品牌栏目传播力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利用新媒体传播特点,制作系列短视频、动画图解等,倡导尚俭崇信消费文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安治理新生态。
(二)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力度
2024年,首次在省委组织部开设"两个责任"专题研修班,全省市级党校全覆盖对“两个责任”开展培训。编制下发《食品流通监管法规汇编》《辽宁省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重点项检查工作手册》,对食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监管执法作出规范指引。围绕校园、社会餐饮等重点领域,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能力培训。开展全省范围内农批市场的基层食品快检人员抽检能力培训。下一步,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培训,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体系,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基层监管人员所需,精准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研发“辽宁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系统”,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到位、考核到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综合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教学、实操演练等形式,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餐饮服务者进行全面培训,指导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基层从业者日常规范生产经营,提高基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
六、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2024年,组织聘任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监督抽检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省科技馆设立食品科学工作室,在辽宁卫视黄金时段播出《食安辽宁》节目,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推进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产业园区、居民社区、生产企业、商业综合体及乡村农户,构建全覆盖宣传网络。增强《食安辽宁》等品牌栏目的传播广度与社会效应,引导群众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督促学校完善校园餐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落实内部举报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奖励机制。认真处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发展电商平台、零售经营者加入ODR机制,进一步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与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引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法律专业人员、食品领域专业研究人员等社会力量对基层食品安全纠纷和消费纠纷开展调解。
七、坚持食品安全责任严查、违法严惩
2024年,省委组织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全面振兴新突破绩效考核内容,省食安委制定印发《辽宁省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及时下达约谈、整改和提醒通知书。市场监管部门持续督促食品生产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改正。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配套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效衔接,责任全面落实。深化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用好“三书一函”制度,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推进各类专项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餐饮食品、校园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农资犯罪行为。
您提出的建议立足民生关切、洞察行业痛点,对我省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汇报情况,积极征求意见,争取支持,改进工作。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关注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