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信息         来源:

董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起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深化改革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局领导的有关要求,在征求43家省(中)直单位三轮意见后,我省形成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将具体措施和分工方案作为附件一并下发。《通知》进一步把握了《意见》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我省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细化了我省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深化改革任务,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总体要求。

二是以省委两办名义制定《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市场局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了《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起草过程中征求了省委办公厅、省委编办等省(中)直33家单位意见以及所有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副省长的意见。这使我省成为中办国办印发实施《规定》后,第一个建立了涵盖全部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省份,紧紧抓住了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压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责任,切实将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我省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是以省政府名义修订《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规定》,进一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有效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代省政府修订了《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是细化了适用范围,调整了事故分级牵头单位和省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进一步区分了报告主体和对象,修改了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四是以省食安委名义修订《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规范省食安委工作流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完善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工作规则》及《清单》,结合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修订了《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共分五个章节,主要包括省食安委的组成、食安委主要职责、食安办的主要职责以及相关的工作机制等,同时以附件的形式明确了省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考核。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这与您的建议完全一致,进一步建全了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的联运和全程监管机制。

五是对各市政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以省食安委名义制定印发了《2020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方案》以落实《意见》《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为主,对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增加了随机实地暗访,进一步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落实,鼓励改革创新,主要对各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该给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了排名打分,目前考核工作已完成,进一步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六是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制定印发了《辽宁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全省启动试行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部分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加强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全省实施合格证主体数1366家,开具总数47.4万张,带证上市产品量3.53万吨。

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了对全省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力度, 2020年全省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9.2%,比前年提升了0.6个百分点,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中有升,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去年,省农业农村厅强化了执法监管,制定印发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问题,狠抓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全省累计出动执法力量2411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033次,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58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个,销毁问题产品数量2.7吨。同时强化了农资打假,由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农业厅、省供销社联合印发了《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要点》,调整了省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开展全面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强化巡查检查,对各地农资打假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按时上报农业部,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546人次,开展巡查4644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922家次,查处问题197件,并立即进行了处理。

二是开展监测预警机制,突出风险监测作用。2020年共完成4次风险监测4212批次,总体合格率99.2%。其中蔬菜监测合格率99.1%,水果监测合格率99.8%,完成三次监督抽查400批次,合格率99.8%。协调沈阳等八市开展4次国家例行监测任务,共抽样516批次,监测总体合格率99%。协调沈阳等6市开展1次国家监督抽查,抽样数量120批次,抽检合格率99.2%。协调落实锦州等3市开展2次国家专项监测,监测数量30批次,监测总体合格率100%。

三是指导各市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周报告制度,定期向农业农村部上报监测工作情况15期。

四是全面完成省食安委监测任务。农业农村厅按照省食安委要求,下达了全省“1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4.2万批次,实际完成了4.4万批次。其中,省级定量监测0.6万批次(含农畜水产品),市县定量检测3.8万批次。

五是强化农业地方标准修订和加强了标委会管理。农业农村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议308项,经审批后,允许立项计划119项,其中制定了112项,修订7项。加强了标委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畜牧、动物卫生、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了种植业标委会筹建工作。全年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32次,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49项,同时提高了农业标准水平,开展对现有农业地方标准的集中精简复审工作,清理废止过时落后的农业地方标准,有效解决标准老化滞后,交叉重复,体系不够合理问题。

六是实施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五个强化。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坚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客观存在,个别生产经营者违规使用禁用农药、不遵守安全用药间隔期的行为时有发生,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问题越来越受关注。省农业农村厅计划未来五年,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农药使用技术培训,防止不按农药间隔期和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同时密切关注产地环境污染、生物源危害及其他潜在污染物问题,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风险隐患;第二,强化绿色发展,努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目前,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占上市农产品的比重仍然较低,农产品供给多而不优,大路货同质化严重,分等分级少,个性化产品缺。未来五年,全省将强化标准引领,围绕高质量保供,坚持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生产方式上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产品上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合格达标农产品;第三,推广主体全覆盖,加大对个体农户的监管和指导力度,将小农户、家庭农场纳入监管范围,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第四,提高智慧监管水平。目前,基层监管人员任务重,手段落后,不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省农业农村厅在未来五年,集全省之力,强化“互联网+监管”技术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主体名录、农资使用、质量控制、执法处置等信息一张网,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第五强化对监管人员素质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县乡两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线,是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健全农产品监管员、检测员基础上,探索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队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部、省、市不同层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省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七是加强农村假劣食品犯罪打击力度。全省范围内,公安系统将食品犯罪的打击重点转移到郊区及农村地区,适时在农村地区开展假劣食品犯罪打击整治工作,实现打源头、端窝点,坚持露头就打,将农村地区假劣食品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省公安厅督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移送及自侦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线索,用足用好食品违法案件适用的法律手段,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全省共查办行政案件2554件,刑事立案501起,案值4.6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69人,审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22241人。对履职不力的3名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了行政责任。

八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各市对小作坊的明示公示制度建立情况、原辅及销售管理、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设施、人员管理、产品检验、标签标识管理、档案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检查规范。全省共创建小作坊示范店1684家,提升改造小作坊3951家,提升比例达到32.46%,超预期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工作。推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小作坊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60%以上。截至目前,完成小作坊公开承诺11424家,公开承诺率达86.07%。开展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我省共有白酒小作坊2645家,占全省小作坊总数的19.34%。本次检查整改484家白酒小作坊,责令停产2家,吊销白酒小作坊生产许可9家,注销1家,立案18家,发现无证生产的白酒黑作坊4家,35家白酒小作坊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符合标准要求。

九是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集中展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工作成果,省食安办于2020810日至12日期间,联合27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主题是“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以“重点活动+部门主题日”的方式组织开展。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除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社区、商超、农村”,食品安全现场公开承诺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外,还组织开设了食品安全网络课堂、食品检测实验室“云参观”、食品安全线上普法等活动。

十是开设食品安全探讨观察类电视节目《食安辽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创新宣传方式,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媒体舆论监督,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省市场局联合辽宁广播电视台,在辽宁卫视频道开设一档关注食品安全建设的全媒体新闻观察类节目《食安辽宁》,每周六晚6点播出,栏目时长15分钟。主要围绕国内外食品安全最新动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抽检报告、品牌推送、相关法律普及、科普知识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同时结合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全力打造线上线下、多元融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阵地。节目已于2020830日开播,已播出20期,均在同时段全国卫视频道排名前列。

三、结合代表意见拟定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辽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及全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产地环境还需持续治理,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化、智慧化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还需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成效还不够显著,安全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为此,结合辽宁实际,按照代表意见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就目前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期,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稳步增长;合格证制度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智慧化监管网络初步构建,农产品追溯体系稳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是深化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以监管需求为导向,有序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制定和修订工作,目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建议函,加快推进《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辽宁酸菜》和《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开展风险评估,促进评估结果服务地方发展。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

三是深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持续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

四是深化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内实现婴配生产企业体系检查100%全覆盖。

五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

六是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推进优质廉价食品下乡进村。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是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开展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集中经营。

八是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大力整治保健食品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直销、违规传销以及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

九是深化“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着力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查验,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十是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境外输华食品准入制度和检疫审批制度;严厉打击进境食品走私活动。全面落实走私冻品归口处置政策。

十一是深化“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指导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扎实开展创建。推动沈阳市、大连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国家层面验收工作。

十二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继续办好《食安辽宁》栏目,大力普及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底前全省食品经营单位参保率达90%以上,引导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强风险交流、形势会商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弘扬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及时曝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尚德守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