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发挥大连质量基础设施(NQI)优势资源辐射服务作用的建议 (第145046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          编辑:赵红伟         来源:

吴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大连质量基础设施(NQI)优势资源辐射服务作用的建议收悉。结合有关单位意见,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提出,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末,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3628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达到450项,累计制修订国际标准77项、国家标准3163项、地方标准1642项、团体标准1023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1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3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2国家标准验证点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38个,省级质检中心73个,获证证书达到94770张。

支持大连发挥产业、区位、资源优势,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末,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397项,累计制修订国际标准35项,国家标准253项,团体标准39项,承担全国专业技术委员会8个,省专业技术委员会6个。国家级质检中心7个,省级质检中心8个,获证证书达到24757张。

(二)强化产业政策与NQI资源协同。注重发挥检验检测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发展作用,推动NQI与产业协同发展。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纳入省十五五规划建议。《辽宁省促进经济向新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明确,加快检验检测提质优化,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鼓励争创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碳计量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其扩大产业规模和提高服务能力,最高奖励100万元。《辽宁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引导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大检集团等龙头机构深度参与产业技术服务。同时,积极对接国家发改、工信等部委,争取平台项目5家机构入选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支持大连立足产业优势,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7个、省级质检中心8个。批准大连建成辽宁省碳计量中心(电碳)目前是全国领先、省内首家碳计量中心。支持大连计量院建成辽宁省容量计量检定站批准大连筹建辽宁省现代轨道交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打造东北地区首个聚焦现代轨道交通的省级质检中心,形成检测研发装备产业化标准构建区域服务全链条能力。大检集团建成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2个,大连市建设氢能检测中心,一期已投入运营,主导制定我国车用储氢气瓶等多项国家标准。

(三)推动NQI领域技术创新。鼓励大连企业和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技术创新,支持标准创新,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支持大检集团研发国内首台直管结构的压缩氢气加气机检定装置,实现一台设备兼容35MPa70MPa支持连参与国家质量强链项目,2025年大检集团参与市场监管总局氢能质量强链项目,争取资金60万元。目前,大连NQI领域已承担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技术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重点产业NQI平台建设。持续优化NQI平台布局,加强NQI平台建设。支持大连现有NQI平台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协同服务,推动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由一站式一体化升级,提升服务质效。强化政策指导,推动已获批的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省级质检中心加快建设、早日投入运营。支持大连船舶海工、绿色石化领域NQI平台升级为国家级平台

(二)推动产业政策与NQI协同。推动NQI建设融入东北振兴发展大局,与国家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支撑保障作用。支持大连NQI资源面向东北三省一区产业集群开放共享,提升产业提质升级支撑能力。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经济向新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支持大连符合条件的NQI机构申报、享受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大连开展NQI服务模式创新引导NQI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NQI技术创新力度。支持大连NQI机构申报省市场监管局科研项目,积极参与国家质量强链项目建设。鼓励大连企业、技术机构参与新兴产业标准制定与技术攻关持续落实标准补助政策。引导机构用好创新券、服务券等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或低收费优质项目。组织起草《压缩氢气加气机校准规范》,指导相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强对氢能产业的计量技术支撑,提升氢能产业计量服务能力。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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