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数字赋能守护我省舌尖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您提出的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建议,与市场监管总局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总体思路高度契合,相关工作正在我省稳步推进、有序落地。
一是“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平台涵盖综合管理、移动监管、溯源管理、主体责任自查、风险评估预警等多个核心功能板块,初步构建食品全链条溯源、生产经营者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体系,实现“一网统管”。
二是“互联网+AI监管”初步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平台部署多类AI识别算法,覆盖后厨、加工、仓储、现场制售等关键场景,可自动抓取违规行为、推送预警信息并生成固证材料,有效强化高风险重点领域监管。
三是工作制度保障持续强化。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加快人工智能应用,提升监管效能,具备安装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安装监控设备,为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提供法治支撑。
(二)关于“加强平台监管责任”
您提出的规范网络订餐平台准入退出、强化资质审核、实时监测风险等建议,契合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实际需求,相关举措已纳入我省重点工作并有序落实。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领域 “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扫街排查、数据比对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外卖平台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履行对入网商家资质审查、信息公示、数据核验比对等管理责任,加强骑手健康管理,规范配送流程,保障食品配送安全。
三是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入网商户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规定,纳入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并要求第三方平台为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三)关于“完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您提出的建立统一溯源系统、推进数字化全程追溯、强化政府监管等建议,符合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方向,相关工作正在我省扎实推进,并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食品安全溯源管理系统建成使用。依托“食安辽宁”平台,以“食安辽宁码”为核心构建完整溯源体系,推动食品生产、大型经营、农批市场等重点主体实现溯源管理常态化,经营者通过扫码完成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电子化记录。
二是农批市场源头追溯工作扎实推进。以农批市场为关键节点,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全省48家农批市场全部应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通过菜品赋码管理,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三是校园大宗食材追溯管理全面推行。联合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溯源管理系列制度文件,实施从农田到校园食堂的全链条溯源管理,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在学校领域全面实施大宗食材电子化追溯管理的省份。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省数字赋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优化智能化手段、拓展应用场景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智慧治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安辽宁”平台功能。加快构建风险评估预警模型,健全舆情分析、风险识别、预警推送、闭环处置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二是深化“互联网+AI监管”应用推广。推动更多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入监管平台,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控与治理,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升智慧监管效能。
三是加强网络餐饮长效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推动溯源管理常态长效。巩固校园食堂、农批市场溯源成效,逐步延伸至其他重点业态、领域,拓展溯源体系覆盖范围。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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