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做好省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建议》 (第145009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编辑:何亦流         来源:

韩丽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省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省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全链条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用好食品安全考核指挥棒,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全省6.7万名包保干部实现对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常态化运行。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整治。组织开展肉制品、窖腌腌菜、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网络食品销售、校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生产领域,制定《食品生产风险图谱》《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核算指南》,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流通领域,推行六到位、七统一、七禁止管理模式,规范农批市场经营,管控食品批发商源头风险餐饮领域,印发校(园)长食品安全职责清单、学校食堂警示标识设置指南,推动精准履职、精准防控。

四是推进社会共治。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讲、科普讲座、案例发布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推动百姓点检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

五是强化法治保障。推动修订《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细化生产经营管控措施与法律责任,为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产业发展凝聚共治合力提供法治支撑。

   二、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大处罚力度、健全举报奖励机制等建议,对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认真吸纳,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二是深入宣贯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组织全省多渠道开展培训解读,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三是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引导企业、协会、检验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持续营造尚德守法、共享食安浓厚氛围。四是规范抽检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抽检管理规定,依法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与风险解析,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二)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会同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全面夯实食品安全技术保障基础。一是强化技术创新攻关。联合高校、企业构建产学研用协同体系,聚焦监管需求与产业升级,推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提升核心检测能力。二是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完善闭环管理,精准引进紧缺人才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三是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争取专项经费投入,配齐更新先进仪器设备,高标准推进实验室建设,保障检测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铁拳行动,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绿剑护粮安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打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公安部门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开展破案攻坚。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督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制度依法追究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四)健全举报奖励机制。一是畅通举报渠道。优化1234512315受理、转办、处置流程,提升办理质效。二是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依托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引导相关人员举报隐蔽违法行为。三是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依据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配套规定,对符合条件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适当提高内部举报人奖励标准。四是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一线员工及时发现处置隐患,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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