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关于下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校服收费标准权限的建议(
张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下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校服收费标准权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按照《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我局在生产领域抽查学生校服11家20批次,3家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5%。已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交办企业所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完成处理工作,罚款0.55万元。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儿童和学生用品,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共检查各类校服生产企业
三、开展质量技术帮扶
我局选取学生校服等纺织服装产品开展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比对研究,围绕地方产业、产品质量两方面情况,剖析产业通病、比较优势和短板,编制《辽宁产品质量比对分析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措施(纺织服装类)》,分别从技术层面、企业层面、政府层面梳理提出产品质量问题解决办法和质量提升路径,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精准帮扶。葫芦岛市局和兴城市局联合召开学生校服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座谈会,市场监管部门、东辛庄镇政府、行业协会负责人及20余家学生校服生产企业代表参加座谈,就质量、认证认可、标准化建设、质量检测等方面业务进行了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服务,为推进兴城市学生校服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开学季、“3.15”宣传日、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走进风景小学,开展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文具、玩具、服装、眼镜等与学生们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互动问答、知识宣讲、实物对比、展板展示等方式,让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儿童和学生用品知识和安全常识,引导学生正确鉴别和购买合格安全的儿童学生用品。
五、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校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教育、发改等部门,建议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标准及时调整校服限价要求,提升全省校服质量水平,让学生穿上安全舒适的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