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下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校服收费标准权限的建议(第030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编辑:刘佳         来源:

省政协十 次会议

关于下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校服收费标准权限的建议 0309 答复

张杨委员

提出的关于下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校服收费标准权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我局联合省教育厅、大连海关和沈阳海关印发 《关于开展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辽市监联〔2023〕5号),部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治理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要求各市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生校服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突出问题,加强重点产品监管,开展质量技术帮扶。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按照《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我局在生产领域抽查学生校服11家20批次,3家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5%。已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交办企业所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完成处理工作,罚款0.55万元。

加强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儿童和学生用品,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共检查各类校服生产企业 52 家次。对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进货、产品出厂检验、产品执行标准、标识标注等问题。

三、开展质量技术帮扶

我局选取学生校服等纺织服装产品开展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比对研究,围绕地方产业、产品质量两方面情况,剖析产业通病、比较优势和短板编制《辽宁产品质量比对分析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措施(纺织服装类)》分别从技术层面、企业层面、政府层面梳理提出产品质量问题解决办法和质量提升路径,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精准帮扶。葫芦岛市局和兴城市局联合召开学生校服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座谈会,市场监管部门、东辛庄镇政府、行业协会负责人及20余家学生校服生产企业代表参加座谈,就质量、认证认可、标准化建设、质量检测等方面业务进行了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服务,为推进兴城市学生校服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开学季、“3.15”宣传日 “六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全系统累计组织宣传活动 228 次,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2023年 3月10日, 局联合省教育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沈阳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在沈阳市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一分校共同举办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暨“质量安全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少年儿童消费教育读本》《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对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如何正确使用学生用品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学生质量安全意识。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走进风景小学,开展2023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文具、玩具、服装、眼镜等与学生们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互动问答、知识宣讲、实物对比、展板展示等方式,让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儿童和学生用品知识和安全常识,引导学生正确鉴别和购买合格安全的儿童学生用品。

2024年 工作安排

202 4 年,我局联合省教育厅、大连海关和沈阳海关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开展202 4 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综合治理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问题。

3月15日,我局联合省教育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在大连市实验小学共同举办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活动现场相关部门向师生发放《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对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如何正确使用儿童学生用品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学生质量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校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教育、发改等部门,建议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标准及时调整校服限价要求,提升全省校服质量水平,让学生穿上安全舒适的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