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冷库整治和规范管理建议》(第05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信息         来源:

唐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冷库整治和规范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反映出了当前我省冷链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对加强冷库管理、提升市场准入审查力度、出台冷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委员的提案,特别是您提到的冷库审批和消防安全问题,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住建厅多次沟通协商,对冷库开展的具体工作和下步措施答复如下:

一、加强冷库建设的备案抽查

根据《消防法》规定,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冷库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对一般建设工程冷库,省住建厅与应急安全厅等部门开展联动,加大消防验收备案的抽查力度,对冷库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冷库,确保冷库工程质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压实冷库建设方的主体责任

    住建部今年发布了《冷库设计标准》和《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自202112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冷库设计标准》和《冷库验收标准》补充完善了冷库(含装配式冷库)库房防火分区划分标准,增加了库房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高层冷库消防扑救的相关规定,对规范冷库工程建设,促进冷链物流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省住建厅督促冷库建设方履行主体责任,从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报建、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确保冷库建设符合各项标准和规范。

 三、加强冷库的消防安全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冷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对消防救援机构列管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督改火灾隐患;对公安派出所列管的单位,会同公安机关强化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

四、建立首站定点冷库管控制度

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省市场监管局推动省总指挥部出台《关于严格做好首站定点冷库管控工作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64号),对各地设置首站定点冷库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首站定点冷库贮存,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后方可入库。全省共设立28家首站定点冷库,全部实行“一对一、人盯库”“双人双锁”挂牌监管。截止108日,首站定点冷库累计入库进口冷链食品86.42万吨,平均日入库量2949吨,最高达到4099吨。总出库量74.85万吨,平均日出库量2554吨,最高达到4455吨。现有进口冷链食品库存总量11.57万吨,包括美国、巴西、俄罗斯等82个国家和地区。

五、扎实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试点建设

2020年,我省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16个试点省份之一。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启动实施了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中央拨付资金,支持沈阳市苏家屯等48个县(市、区)中37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田间地头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836个,仓储冷藏设施规模达到16万吨,带动社会资本1.73亿元,在实现我省农产品错峰销售,降低损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加严非首站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

202010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发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备案的通告》。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应备尽备”原则,共备案934家第三方冷库,排查冷链库存食品25.07万吨,各地集中组织开展人、物、环境核酸检测5.1万次,消毒22.99万件。排查自建冷库5421个,进口冷链食品库存12.04万吨,组织开展人、物、环境核酸检测6.7万次,累计消毒16.57万件。

2021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严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知》,对贮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第三方冷库、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建冷库实行双重专人管理,每个冷库由冷库主办方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定专人同时管理,确定1194名监管人员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全链条、闭环式管理。

七、持续加大冷库的专项整治力度

为做好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首站定点冷库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成立五个督查组,对首站定点冷库开展多轮全覆盖检查,确保全省首站定点冷库平稳有序运行。自全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机制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和企业自建冷库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国家市场总局要求的“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出动检查人员1.5万余人次,累计排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万户,及时消除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隐患

八、 下步工作安排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强化冷库的各项管控工作,落实落细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冷库的安全风险。

(一)加大对冷库设计标准和验收标准的宣贯力度。省住建厅将组织开展培训学习,要求和督促设计和审图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同时,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将冷库列为抽检项目,对各方建设主体履职情况、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确保建设工程管理规范,质量安全满足使用需要。

(二)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双重专人管理制度,对首站定点冷库、第三方冷库和自建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及走私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打击处理。

(三)深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试点建设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按照制度的《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督导各市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申报、立项、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