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向“坑老”骗局亮剑加强对老年群体保护的建议(第044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编辑:         来源:

回守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坑老骗局亮剑加强对老年群体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保健市场整治工作情况

(一)联合开展保健市场整治百日行动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的部署和安排,坚持多部门联动协作,切实加强整治合力,在整治我省保健市场乱象中取得较好效果。在整治期间,全省共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615次,开展协作执法807次,出动检查人员69956人次,检查相关场所、主体25706处(个),发放各类宣传文件348707份。全省共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63家,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5338个,检查声称提供理疗、体验等保健类服务的经营场所3799个,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267处,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199个,全省在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办案件481件。我省保健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二)积极探索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持续做好整治“保健”市场工作,围绕前期发现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构建我省“保健”市场整治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调研。通过调查问卷形式,面向中老年消费者和保健行业经营者进行了专题调研,参与民意调查人员对整治保健市场均表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支持、赞同”,并提出了17条意见建议。省市场监管局撰写了《联合执法 协同共治——积极构建保健市场乱象治理新模式》工作报告报送省委政法委,为下一步有效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意见建议。二是问题导向。在工作中发现青少年“保健”市场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倾向。为此,我们加强对青少年“保健”市场巡查回访和违法打击力度,同时做好健康常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人们对保健品有一个正确、合理的心理预期。三是加强监管。集中组织召开驻辽直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直销企业经销商严格落实“四个不得”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四是强化宣传。除了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公告和投诉举报电话,我们还在商场超市、养老机构、居民社区、公园广场、药房药店、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电子屏幕演示,发放宣传单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等,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三)多部门综合治理取得一定进展。为深入推进保健市场整治成果,各部门不断创新举措,规范我省保健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一是文化旅游部门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开展旅游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旅行社非法兜售保健品以及不法机构为推销保健品(服务),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二是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行为。三是广电部门加强互联网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推动电视广告规范经营。四是药监部门充分利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加大对非法医疗器械产品危害的社会宣传,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医疗器械产品违法行为。五是省委宣传部门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等加强报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保健品。

二、今年以来,我省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治理情况

按照党中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部署要求,我省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3个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设立专门投诉电话96110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迅速行动,依法严惩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养老诈骗整治工作有序进行。省市场局领导高度重视,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志勇同志对养老诈骗专项工作进行专门批示,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形成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成立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信用监管处、价监竞争处、广告处、质量监督处、新闻宣传处等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工作组,成立相关处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推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于57日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聚焦问题导向,推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高质量落实。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大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和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管局线上会议,层层抓好基层工作落实。

(二)强化举措,不断推进整治效果。根据全省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教育宣传、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乱象行为。省公安厅发挥职能作用,以四个最严标准,进一步搜集相关案件线索,采取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手段,全面贯彻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与老年保健食品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省民政厅落实综合监管责任,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6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照片问题排查工作,建立绿黄橙红风险管控清单和工作台账,通过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现代养老理念和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及政策等。截止目前,省民政厅已经走访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3917家。

(三)突出宣传,切实营造社会氛围。为切实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我省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投诉举报信息和视频宣传片11期,组织全省各地发布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发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不断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实地向经营主体走访宣讲1670人次,发放宣传册(单)6836份,张贴标语、横幅27个。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为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在510日辽宁卫视新闻中,组织播出市场监管治理养老诈骗消息公告,在512日《中国市场监管报》发表题为《聚焦涉老市场涉诈等突出问题 辽宁专项执法守护养老钱》的消息文章。盘锦市局发布的《【一线实践】辽宁盘锦市启动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已在学习强国平台上推送,积极引导和督促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群众科普产品常识,辽阳、锦州等地通过自媒体、公众号、新闻等发布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内容及要求等。铁岭市市场局在铁岭日报发表了《专项整治养老诈骗 全力守护百姓养老钱》视频和文章,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

(四)强化监管,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按照要求,不断推进保健市场,特别是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组织旅游等形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媒介平台监管,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同时,将始终保持12315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社会各界尤其是老年的诉求依法办理,认真解决老年人的诉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