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编辑:市场监管办公室信息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是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在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2022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6件。处理省本级行政处罚7件,省本级行政许可5823件。发布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食品抽检信息通告、标准信息通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通告等45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是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多渠道报道政府信息。聚焦商事制度改革、养老诈骗、守护“四大”安全、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发布稿件242篇,各级媒体报道3350篇次。其中中央媒体报道192篇次,中央媒体辽宁频道报道179篇次,省级媒体报道598篇次,互联网等其他媒体报道2381篇次。

三是依法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息。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部门由16个扩展至36个,实施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全覆盖,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监管执法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社会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相关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登记状态信息等,快捷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群众知晓相关市场主体信息打开方便之门。

四是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好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2022年,累计发布推文598篇,其中制作和转载政策解读类推文34篇,发布原创《我身边的标准》《食安辽宁》系列解读视频19期,发布普法类推文50篇,典型案例曝光推文17篇,公布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通报18篇,发布各类消费提示2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1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2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2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2

1

4

1

0

1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质量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丰富,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强化网站群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化。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网站群,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检查执法和政策规定等信息,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用好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丰富媒体信息公开矩阵,采用多样化手段、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强化协调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链通省互联网+系统、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及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系统,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为群众办事增加便利化条件。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4个方面19类公开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要素、公开依据、渠道载体和责任划分,强化检查指导,确保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