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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使用公权及信息垄断市场行为限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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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员,违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在企业及个体和个人在申报沈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报中,以自身市场信息垄断,使用手中公权,对申报人员设置门槛,提高申报要求标准,对企业和个体及个人的诉求不予理会。相关负责人为了自己规避责任,不让自己有麻烦事,故意刁难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及企业单位,要求提供所谓的五险保险才能报名和其他没有国家明确要求的材料(有些人员不愿参加沈阳市的社会保险,原因在于人员已经有其他保险或者在老家有新农合保险),不想让正常企业和个人及个体人员申报,以换来自己的无事。 影响企业和个体及个人的正常发展和生计,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与法治环境的公平正义。影响营商环境中对企业和个体及个人的公平,增加企业和个体及个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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