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市监局已认定被冒名登记成立却迟迟不予走撤销流程
本人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到名下有阜新市新邱区聚信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发路16-2-262。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被注册为法人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6日被退出法人,目前仍被注册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50 ,该公司营业执照显示2021年6月27日被吊销,未注销状态。我的诉求是撤销本人前法人和现股东或可能存在的其他职务。经多次和阜新市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沟通,市监局于2025年7月1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了公示,于2025年7月30日电话告知本人经市监局调查本人被冒名登记成立,但对于本人上述撤销的诉求事宜一直沟通无果。根据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1日、2022年9月30日三发关于做好冒名登记撤销有关工作的通知,阜新市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尽快做撤销登记工作,望省局领导监督阜新市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完成撤销,避免对本人的生活和实际利息带来更严重的影响,谢谢!
您好,请您向属地(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您的具体情况。后续,我们将适时对市局办理进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