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涉嫌销售翻新返修机
被举报人:沈阳市农惠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新民市工人街农机市场 举报事项: 请求贵局对沈阳市农惠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改装、返修农机,以改装机冒充全新原厂新机、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组织调解,支持本人退车退款、赔偿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22年2月11日,本人在被举报人沈阳市农惠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花费22万元,购买雷沃欧豹M2004-5G轮式拖拉机一台。销售时经销商明确承诺:该拖拉机为全新原厂、无维修、无改装正品新机,与农机推广鉴定备案参数完全一致,可正常享受农机三包及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动机突发故障无法启动,本人联系潍柴官方售后上门拆解检修。售后人员检查确认,发动机在本人购车之前就存在拆解维修痕迹,本人购车后仅处理过油路,从未拆解发动机,足以证明车辆交付前已经返修。 本人对照车辆铭牌、农机推广备案资料、原厂配件BOM清单逐项核验,发现车辆多处核心部件与原厂备案定型参数严重不符: 1. 发动机型号不符:该车农机推广备案标配为国四WP7HG215E472发动机,但是车辆本体铭牌标注装配的是WP6G210E311国三发动机。国三发动机采购成本比国四低2万至3万元,经销商私自更换核心动力总成,用低成本国三旧发动机,冒充备案国四全新发动机销售。 2. 液压齿轮泵型号与原厂备案配件不一致,属于后期更换非原厂标配部件; 3. 原车刹车泵,使用本车出厂编号在雷沃配件系统查询,无法匹配原厂出厂装配记录,刹车泵并非出厂原装配件; 4. 车辆实车轮胎规格和备案高配轮胎参数不符,经销商向我销售时,刻意隐瞒配置差异,按高配新机价格售卖。 1. 对沈阳市农惠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 依法调取购车合同、销售台账、车辆相关资料,核查案涉拖拉机的销售全过程; 4. 对该经销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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