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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罐头行业部分企业为执行到位遵守执行标准的企业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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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您们好!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的文件,定于2023年9月1日实施。我们对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得到了具体有效的落实。但从近期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有一些困惑需要向贵局咨询。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其意义在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平衡发展;同时,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使消费者不再受到不必要的包装干扰,更加关注商品本身的价值。但目前我们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湖北等市场发现许多商品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商品过度包装的现象比较严重,如真心、林家铺子、芝麻官、银鹭、三只松鼠、百草味、洽洽、加多宝等品牌的部分产品,其包装空隙率大部分在60 以上,最高达到了68 ,远远超出了≤30 的标准,而且单个品牌的市场投放量少则几十万件,多则几百万件,极大地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误导消费观念,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破坏了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这一现象的存在让我们产生了很大的困惑:《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的文件要求是不是在节假日等特定时期可以不予执行呢?为了保证商品的公平竞争,我们这些坚守标准的企业是不是也可以效行?否则这对我们是极大的不公平! 针对我们企业这一困惑,恳请贵局给予明确批示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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