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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查处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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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AA·百货超市(华南店,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天河路112号)销售不合格商品、拒不履行售后义务一事,向贵局投诉,请求依法查处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6年3月,本人通过美团平台向该商家购买菲拉格慕品牌黑色男士皮鞋一双,实付28元。商品宣传“细致工艺、防滑防水”,但收货后发现:鞋面拼接处开胶、毛边明显,皮质粗糙疑似劣质人造革,鞋眼扣安装不牢、周边翘边破损,工艺与宣传严重不符,属于不合格商品。 本人于收货当日(3月15日)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商家以“鞋底脏污、已穿着”为由拒绝,后又否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称“车线工整、无开胶”,完全无视实物瑕疵,推诿售后责任。本人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仍以“举证无效”为由拒绝退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该商家虚假宣传商品工艺,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且拒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依法求偿权。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请求贵局:1. 责令商家全额退还货款28元并承担退货运费;2. 对商家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3. 督促商家整改售后流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已留存商品实物、宣传截图、聊天记录、售后申请等完整证据,可随时配合调查。恳请贵局依法处理,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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