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能力延续考试结果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辽市监办发〔2025〕5号)规定,为加强评审员管理,提升评审员专业技能,5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能力延续考试。参加考试383名评审员中325人考试结果合格延续评审员资格,58人考试结果不合格取消评审员资格,未参加考试101名评审员资格到期后不再延续自动取消。现将《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能力延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公开公示。
附件: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能力延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