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全帽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承检机构遴选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根据《申报机构必备要求及评价细则》,通过查阅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申报机构进行了客观评价和打分。根据评审结果,下列单位在所申请承检的产品中得分排名靠前,拟确定为安全帽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承检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联系电话:024-81203773
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机构名称 |
1 |
安全帽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2 |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3 |
井盖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4 |
农用薄膜 |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