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公开遴选2023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项目承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以辽宁省行政区划内主导产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对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品牌价值进行评价测算,并逐一出具《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分析报告》。评价企业、区域品牌价值不少于80个。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遴选申请单位应具有开展过国家或省级品牌价值评价的工作经历;
(三)预算金额(元):28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0
(四)自愿遵守国家、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
(五)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检验机构于3月26日24时前将遴选申报材料(1份)连同扫描件(PDF版本)提交我局质量发展处,过期无效。如采取快递方式,请机构考虑快递时间,以免因快递时间耽误材料报送。
参照《申报机构评价细则》(见附件)要求提供鉴证材料。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二)组织评审
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采用综合评标方法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按照评分结果确定承办机构。
(三)签订合同
确定承办机构3日内,我局将与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
联 系 人:高海俊 联系电话:024-96315-1-2526
电子邮箱:ln_zlc@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附件:《申报机构评价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申报机构评价细则
项目 |
分数 |
请按评分细则逐条列明应答内容所在页码, 以便核查 |
详细应答或证明材料在申报文件中的页码 |
1.1价格得分 |
(10分) |
实质上满足遴选通告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合格投标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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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经费预算说明 |
(10分) |
本着非盈利的原则,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 工作经费预算合理,8-10分,较合理5-7分,与实际有较大差距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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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方案 |
(35分) |
按照“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申报单位提交2023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方案,方案的格式及内容是否完整,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安排是否合理,完整25-35分,部分完整15-24分,较差得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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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员 能力 |
(10分) |
人员应为正式工作人员,名单中从事质量、品牌相关专业证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人以上得6分,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4人以上得4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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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工作经历 |
(20分) |
承担过省级以上品牌价值评价任务,提供任务下达部门文件、委托书、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每1次得4分;承担过行业品牌价值评价任务,提供任务下达部门文件、委托书、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每1次得3分;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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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综合科研实力 |
(10分) |
(1)2019年以来,承担过国家、省(部)级质量、品牌科研课题项目,得5分。 (2)2019年以来,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质量、品牌工作的论文或出版著作,需体现著作的单位信息,每篇得2分,满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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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遴选文件制作 |
(5分) |
(1)文件的编制有目录和页码,复印件清晰,得3分。 (2)文件采用双面打印,装订整齐,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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