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5]27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需要,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经过各地申报、当地公示、逐级上报、辽宁省“三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建议,拟确定一批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正式推荐对象。现将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辽宁省“三先”评审工作小组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辽宁省“三先”评审工作小组电话:96351-1-6777。
来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公示名单:
1.推荐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名单
2.推荐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名单
3.推荐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辽宁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