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办〔2015〕95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市监特设〔2019〕69号)等部署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充分听取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及专业人士意见建议,共同研究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思路,优化我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为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信息化技术保障。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任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三、方案要求
1.具有先进性。以先进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理念,采用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手段,协助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各自责任,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共治。
2.具有便利性。以最少的操作、最优的体验、最人性化的功能,解决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市场主体及人员现实存在的问题。
3.具有可行性。以最少的投入、最高的效率,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目标。
4.具有普适性。适合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特种设备。
5.具有可持续性。随着社会进步和技术发展,能够持续优化完善。
6.通俗易懂。方案应以中文或图表形成文稿,并配以简要说明。
四、征集时间
2020年3月31日截止。
五、投稿方式
将方案电子版发送至ln31512653@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单位)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并具体标注起草人或联系人。
省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论证,评出方案前三名,主要起草人将入选我局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
在综合各方案基础上,省局将形成辽宁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正式启动项目立项工作。
联 系 人:石 龙
联系电话:024-96315-1-3218
方案报送邮箱:ln31512653@163.com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