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冰峪电热毯厂召回冰峪牌调温型电热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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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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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庄河市冰峪电热毯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41127日生产的冰峪牌TT150×120-3X  90W型号调温型电热毯,涉及数量为15条。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调温型电热毯产品,由于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的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存在消费者误用和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庄河市冰峪电热毯厂将通过免费为消费者退货或更换一条全新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调温型电热毯,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942654485)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也可登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ln.gov.cn) 了解有关信息。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 关注微信公众号( SAMRDPRC) , 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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