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2024年缺陷产品召回与企业产品质量承诺项目承办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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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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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召回法律规定,确保我省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科学、有效、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2024年缺陷产品召回与企业产品质量承诺”项目承办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机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类型,参加本次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人民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申报机构于2024年6月2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汇编装订后(1份,请做好密封)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扫描件一并报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效。如采取快递方式,请机构考虑快递时间,以免因快递时间耽误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机构简介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自我声明。

3.参照附件《申报机构评价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评审

省局将依据本项目《申报机构评价细则》,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分结果确定承办机构。

(三)公示结果

遴选结果将在省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省局将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人:何佳     

联系电话:(024)96315-1-2513

电子邮箱:ln_zlc@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附件:申报机构评价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申报机构评价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申报机构提供材料说明

1

申报价格

(报价表)

20分)

实质上满足遴选通告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合格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申报报价)x20分。

报价表格式自拟。

2

技术服务方案

35分)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符合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且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合理的,得27-35分;

2)方案内容较为科学,基本符合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且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较为合理,得18-26分;

3)方案中内容有所欠缺,工作流程或进度安排较不合理,得9-17分;

4)方案内容欠缺严重,未给出工作流程或进度安排的,得0-8分。

方案格式自拟,核心内容应包括: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具体举措、工作流程,如能确定开展时间进度安排的,也请写明。

3

人员配置

15分)

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团队的实施人员应为本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每人5分;副高级职称的,每人3分。

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基本信息表(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所在部门),请标明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技术职称复印件。

4

工作经历

15分)

1) 有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经历的,得9分;

2) 有开展其他产品质量相关工作技术服务经历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

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成交合同书或开展工作委托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5

科研实力

10分)

1)近年来,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团队的实施人员在缺陷产品召回或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开展过研究并发表相关专业论文,每篇得2分,满分4分;

2)近年来,在本单位内部建立消费品类检测实验室或取得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资质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

提供相关专业论文发布在相关期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相关消费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6

文件制作

5分)

1) 文件的编制有目录和页码,复印件清晰,得3分。

2) 文件采用双面打印,装订整齐,得2分。

 注:请按该评价细则在提交材料目录中逐条列明应答内容和所在页码,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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