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规范》等 116项市级地方标准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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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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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级地方标准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市级地方标准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规范》DB2101/T 0121-2024)116项市级地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直接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升级后标准的名称和内容不变。

特此通告。

附件:市级地方标准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清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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