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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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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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安全玻璃、轮胎、家用燃气灶、商品条码、化粪池构件、阀门和水嘴、法兰和安全阀、工业泵、防火门、砂轮、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饲料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非医用防护口罩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我局此前发布的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即日起废止。
附件: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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