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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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二、受理渠道
(一)举报电话:12315
(二)举报信箱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110843。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