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和《辽宁省2022年度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沈阳市、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双随机”工作原则共抽取了企业标准1050项,现将抽样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标准名单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个人用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迪 联系电话:024-96315-1-3509
附件:2022年辽宁省监督检查企业标准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