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废止《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规范 第1部分:管理规范》等354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高洪涛
联系电话:024-96315-1-3512
邮箱:lnzjbzhc@163.com
附件:拟废止辽宁省地方标准目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