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为企业 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9

【 字体:

  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支持和规范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a533742732603@163.com,联系人:张书海,联系电话:024-96315-1-171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

  附件:1.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2.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

              3.承诺书。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19

  附件1.pdf

【附件下载】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