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我局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途径反馈: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邮编:110031,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nspsc@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
附件:
1.《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