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意见,拟废止《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DB21/T 4006-2024)等45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9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 系 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高洪涛
联系电话:024-96315-1-3512
邮 箱:lnzjbzhc@163.com
附件:拟废止45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目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