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110031)。来信请注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ianping36@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7日。
附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