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根据遴选程序,专家组依据《首席标准官培育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评价结果排序和工作需要,确定了首席标准官培育机构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首席标准官培育技术机构: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2022年11月3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96315-1-3511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