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根据遴选程序,专家组依据《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评价结果排序和工作需要,确定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机构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辽宁省医保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2.《辽宁省体育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沈阳体育学院;
3.《辽宁省消防救援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辽宁省消防协会;
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东北财经大学;
5.《辽宁省建筑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沈阳建筑大学;
6.《辽宁省经济林及林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
7.《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沈阳农业大学;
8.《辽宁省刺参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大连海洋大学;
9.《辽宁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技术机构: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
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2022年11月3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96315-1-3515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