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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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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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指南》,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nsdfb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特殊食品处(邮政编码:110843),并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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