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省政府授予10家企业省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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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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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日前,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授予省长质量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10家企业省长质量奖。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荣获第十届省长质量奖金奖,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鞍山发蓝股份公司、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获第十届省长质量奖银奖。

  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质量管理绩效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组织。省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届,分设省长质量奖金奖、银奖两个奖项。

  《决定》指出,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持续推动质量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学习借鉴先进质量管理经验,视质量为生命,加强质量管理,深化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充分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和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为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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