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4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总量达608951台,较2023年上升3.38%,其中锅炉11182台,压力容器172827台,电梯288381台,起重机械86984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48732辆,大型游乐设施794台(套),客运索道51条。另有气瓶697.02万只,压力管道33220.95公里。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3481家,持有许可证3494张,其中:设计单位106家,持有许可证106张;制造单位699家,持有许可证699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337家,持有许可证1337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1339家,持有许可证1352张。
截至2024年底,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373230张,比2023年上升3.00%,其中2024年考核发证40980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市场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1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5个,区县级100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共4186人,较2023年增加了39人。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28个,其中行业检验机构2个,企业自检机构9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个,无损检测机构36个,电梯检测机构4个,气瓶检验机构101个,安全阀校验机构82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6个。全省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检验人员持证总数3749个,另有无损检测人员证书2642个。
2024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68003人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437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38425台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653个;对16797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902个;对228042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0983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起,为一般事故,死亡1人。万台事故死亡人数0.02人。
(二)事故特点
2024年发生的一起特种设备事故为锅炉事故,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局部开裂。
(三)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为岗位人员无证且违规操作引发的特种设备责任事故;间接原因为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聘用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司炉工人,且没有对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三、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体现担当作为,全面压实各方安全责任。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举办4期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研讨班,全省538家企业参加学习。督促指导3.9万家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开展教育培训考核21011人次。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运用“三书一函”,持续传导监管压力,各地共发送“三书一函”292份,省局发送约谈通知书3份,整改通知书25份,提醒敦促函6份。三是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联合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出台《关于加强电梯使用环节安全工作的通知》,检查电梯7900台,排查问题隐患375项,立案12起。联合省体育局、省住建厅等部门,对全省23条滑雪场客运索道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冬季冰雪运动安全畅行。
(二)强化排查整治,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一是规范常规监督检查。各地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等单位27875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437份。加强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监督管理,全省特种设备定检率维持在99%以上。二是强化“两项”重点整治。推进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整治,查处无证上岗77人。对全省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查隐患1422项,下达监察指令书151份,封停充装单位138家、气瓶检验机构3家。全省11038公里燃气压力管道全部建立设备台账。三是深化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全省化工企业自查问题隐患458项,各地检查化工企业554家、相关检验机构17家,下达监察指令书62份,立案查处5起。深入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抽查锅炉2943台,发现各类严重隐患366项,发现超期未检锅炉26台,下达监察指令书78份。推进400余部电梯纳入专业运营管理,约21万台电梯已开展无纸化维保,24987台电梯安装带有电动自行车识别报警系统的电梯物联网装置。全省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完成排查评估12台,“悬崖秋千”责令停用或拆除8台。检查客运架空索道使用单位28家、客运架空索道36条,消除事故隐患14项。监督检查起重机械18044台,发出监察指令书145份,全省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高度限位装置数量持续保持在98%以上。四是证后监督检查成效创历史新高。在各市局大力支持下,完成840家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检查,排查问题5487项,注销许可或核准35家,下达监察指令书425份,立案查处17起。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处特种设备安全案件388件,经济处罚1341万元。省局特种设备处首次开展执法,立案查处4件,处罚12万元,吊销充装许可证1家。省局移交市局查办案件55起,向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移交相关案件线索14起。对18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创新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采用信用+智慧管理模式,及时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推动锅炉绿色低碳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锅炉淘汰工作,强化使用登记监管,严格锅炉检验,支持在用锅炉更新改造。组织1.3万余人参加《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宣贯培训。完成《省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在大连、朝阳市举办应急演练。逐步完善智慧监管,完善“辽宁特种设备”“辽宁电梯平台”两个微信小程序,指导建立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样板城市,全省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达75%。全省纳入追溯系统的气瓶数量由2023年初的473万只,提升到目前的697万只,增长率为47.6%。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查检验检测机构172家,整改问题隐患781项,下达监察指令书59份,立案查处10起。省局组织150台电梯检验检测质量抽查,发现问题隐患453项,各地约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24家次,退出本地电梯检验检测市场5家。
(四)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夯实监管安全根基。一是强化监察队伍能力建设。联合新疆塔城地区、西藏那曲市为1200余人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基层监管人员配备和换发证工作,全省新考核发证438人、换证541人。开展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能提升大比武,30名基层监察人员参赛。二是提升事故调查水平。加强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力量配备,指导各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评估。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电梯宣传周”等活动264场,印制宣传资料7000份。
四、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重点
(一)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明确相关安全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责任。
(二)开展隐患整治行动。深化化工企业排查整治,推进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强化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三)强化创新发展能力。持续完善智慧监管,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改造,落实安全监管新制度,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标准制度体系建设。
(四)聚焦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强化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提升事故应急和调查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